人才培养
音乐学(师范)(本科)
音乐学(师范)专业实行“未来名师乐坊”卓越教师培养,设置专业模块、职业模块课程,实行“自弹自唱”月考制、主修生培优生制,着力使学生掌握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、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良好的音乐专业技能,音乐教学能力突出,能在中小学、社会音乐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、音乐艺术活动指导工作。
舞蹈学(本科)
舞蹈学专业分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、舞蹈编导两个专业方向,实行“专业基础课”集体会考制,注重舞蹈专业基本功训练和学生舞蹈表演、舞蹈创编、舞蹈教学能力的培养,着力使学生掌握扎实的舞蹈基础理论、系统的舞蹈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舞蹈专业技能,具有较强的舞蹈表演、舞蹈编排和舞蹈教学能力,能在中小学、社会舞蹈团体、文化馆(站)从事舞蹈教学、舞蹈表演及艺术活动指导工作。